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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說社會要改變,我覺得是不夠的,因此,我想了一些我覺得是應該做的事,來令到企業可以更具社會責任感。
首先,我是贊成設立最低工資的,而且我覺得這樣做也是促使企業負起社會責任的手法。第一,在社會上,僱主和僱員的關係不是平等的,而是僱主處於強勢,特別是因為一個僱主可以同時擁有多個僱員,但很少僱員可以擁有多於一個僱主。所以,僱主可以很容易的將工資壓到一個不合理的水平,但是我很難想像僱員可以使工資上升至一個不合理的水平。政府為此作出干預,我覺得是無可厚非的。確保工資處於一個合理水平,也應該是背負起社會責任的表現。至於何謂合理水平,就應是一個足以養活自己的工資,因為這是一個人最基本需要的。
現時社會上反對聲音中,大多都表示政府不應該干預市場。但是,我想提醒,一個勞資市場根本不是完全的自由,而且也不可能是完全的自由。譬如說,在各個專業當中,一個人想成為專業的一份子,他就必須要考畢專業試,並通過一些手續,這些難道不就是干預自由市場嗎?
另外,政府應該確保所有社會必需的硬件,都是可以自由給不同公司去使用。這樣做表面上與社會責任無關,但其實這可以確保社會上的資源不會被某些公司壟斷,窒礙競爭,令到社會利益受損。最明顯的例子就如食水網絡、供電網絡,到一些因為時代改變而要新加入的,如電腦作業平台,這些都應該要開放給所有人。當然,有很多人會覺得,這樣會使人不再發明一些新的產品,因為當這些產品成為生活必需品時,專利就沒有了。我覺得可以設立有如藥物的制度,即在限期內公司對這些資源可以在專利,但限期過後就屬於所有人。
最後一個我想說的例子,就是環保工業。我認為政府有必要為一些對社會大眾有益的事業作出有限度的補貼。譬如說,若有公司希望可以在香港推行太陽能發電,政府應該幫助它尋找合適的地點,亦應該為它們作出推廣宣傳。不過,政府的介入不可以是太大力度,因為這樣做就變成了政府資助某些行業的發展,對整個社會可能有負面的影響。我覺得香港政府在港燈公司提出興建風力發電站一事上表現尚可,特別是因為它沒有讓一間公司將一些連自己何時完成啟用的時間表都沒有的計劃放在收益表上。不過,政府亦應在公司有意慾投資的時候,為它開方便之門,例如提供足夠的數據給公司作分析,為公司與政府部門商討時有更快更準確的回應等。
令企業有社會責任,我不覺得只是企業的事,這也是政府的事,政府應該為此擔起更積極主動的角色,而不是空口說白話,嘗試以訓示的心態,覺得說了就成事。 | | |
| 近日,香港越多越多人要求香港的企業,特別是大公司,要背負起「社會責任」,要在經濟環境不住時與香港市民共渡時間。不過,當大家都這樣說的時候,有沒有人問一句:「為什麼企業必定要背負起社會責任?社會責任又是什麼呢?」
當然,我不是社會科學的專家,也沒有時候去小心了解一下社會責任是什麼。不過,在網上搜查「社會責任」,在香港貿發局中找到以下的一個定義: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並 無 公 認 定 義,但 一 般 泛 指 企 業 的 營 運 方 式 達 到 或 超 越 道 德、法 律 及 公 眾
要 求 的 標 準,而 進 行 商 業 活 動 時 亦 考 慮 到 對 各 相 關 利 益 者 造 成 的 影 響,包 括 僱 員、股 東、投
資 者、供 應 商、消 費 者、監 管 機 構 及 非 政 府 組 織 等。在 這 情 況 下,企 業 與 相 關 利 益 者 接 觸 時,試
圖 將 社 會 及 環 境 方 面 的 考 慮 因 素 融 為 一 體。
如果這就是我們要求的,那麼所以的企業其實都對社會責任有所承擔,因為沒有一個企業的營運方式不考慮對社會、對個人、對整個環境造成的影響。之不過,今時今日我們所說的社會責任,又好像多了些什麼。
我們多了的,是要求企業不要將金錢上的回報看成為公司最重要的指標。可是,企業的重中之重,就是要賺錢。所有對社會環境等等的考量,第一個要過的關卡必然是:「這樣做在財政上對公司帶來什麼負擔?什麼好處?」大家的落差這麼大,市民對公司企業所做的就一定會有所不滿了。
但是,當財政上的回報是公司的指標時,就是市民如何的聲嘶力竭的要求,公司企業依然不會改變自己的心態。這就是政府應該「出手」的時候了。政府可以通過法律上的安排,或是政策上的配合,以成為公司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誘因。
當然,另一個應該改變的,是社會對履行社會責任的公司企業的心態。社會要支持這些企業,令到這些企業在與其他企業競爭時有優勢,公司企業才會考慮社會責任的。不過,香港大部分人都只是向錢看。所以,有些時候,真的是「有什麼的社會,就有什麼的企業」。因此,要改變,不單是幾位政治人物向不同企業要求,而是整個社會要改變。 | | |
| 今日見到有報道,指銀行從以往一星期內將信用卡簽賬的金額轉至商店銀行戶口,改為需時四十至六十日。有銀行指這是因為近來的經濟問題,所以需要這個做法。我個人認為,這是銀行以大欺小的做法。
銀行經營信用卡業務,從開始就知道風險在於若信用人持有人不「收數」的話,它就有可能要賠本。信用卡的意義,在於銀行提供借貸給信用卡持有人,以墊付所花費的金額。試問,如果有一位客人到商店消費,但要求商品在一個月以後才收到錢,商店願意嗎?但是,現在銀行用這一個方法,豈又不是一樣?最重要的是,當商店選擇接受信用卡時,它們並不知道要這麼一個長時間,現在忽然要面對這一個問題,肯定會造成打擊。
還記得幾個月之前,有信用卡公司表示,商店為使用信用卡定下最低限額,是違反合約,要求商店撤銷有關規定。可見,以我所見,有不少商店並沒有這樣做,主要原因是因為它們需要繳交一筆金額給信用卡公司/銀行,它們是不願意因為一些細少金額的交易而付費。如今,再加上一個延期付款,我相信會有更少商店願意接受信用卡。這是一個消費者希望見到的現象嗎?
我們當然希望市場是可以自行運作,不用政府干預,因為當有法例出現的時候,就會有人嘗試「鑽法律罉」。不過,當這個市場的本質改變,政府的干預就變得必要。信用卡的合約是否又需要政府的干預才可以變得合理?希望不是如此吧。 | | |
| 上星期三,特首曾蔭權在立法會發表了他的零八零九年度的施政報告。報告中有很多細小零碎的部分,但是欠缺了一個總方向。雖然一開始的時候提到上份施政報告中的「進步發展觀」,但是這一個概念是什麼東西,似乎更看不透。
一開始,特首花了很少部分提及去年的「十大基建」。對此,我感到失望。第一,因為這個「十大基建」是被譽為可以大大幫助一批低技術勞工,在現在的經濟情況下,這個消息對勞工人士是重要的。第二,這十個項目應是政府對未來五至十年的一個規劃(因為基建是需要多年的時間才可以造好的),對這一個重要的規劃只花了少許篇幅交代,令人覺得他對於這十個計劃是否真的可以成事抱有懷疑態度。
施政報告的第二部分是關於香港經濟的發展。對此,我覺得特首有點兒自欺。當然,香港是有條件成為世界性的金融中心,不過現在的香港暫時不是,而政府亦不見得有什麼措施去幫助業界。其實,政府是知道的,金融業最需要政府支持的,是一套行之有效的監管政策,既可以方便業界,也為業者定下必要的規則。香港在這方面一直都只是跟著外國走,沒有創新的方式和思維,自然未可成為國際金融中心。我覺得,香港需要一些法定的機構團體,定時為不同的金融監管制度(例如銀行、保險等行業)作出審查,了解在那些方面是有出現問題的可能性,並定下改善方案。這比起政府一時一樣的政策改變更好及更有效。另外,政府雖然希望對中小企加大支援的力度,但是政府似乎對中小企的需要知之甚少。中小企最大的優勢,是決策快做事快,靈活性較高,缺點是資格小,很容易成為政經環境改變的犧牲品。政府要支援中小企,一定要針對中小企資源小的弱點。現在政府決定多為中小企作擔保,以方便他們向銀行借貸。我覺得這是走對了的一步,金額是否應該提高,這會是另一個問題。另外,政府是否可以在科技應用方面幫到中小企呢?他們有些時候不單是因為缺錢,也因為公司缺乏人才,不知道如何使用電子科技。政府是否可以考慮成立一個專為幫助企業的科技支援中心呢?
教育為這份施政報告中沒有自己的位置,我覺得這是不應該的。香港的教育制度正值改革期,政府是有需要由最高級官員來「拍板」做事。可是,這份施政報告只是重複政府以往做的工作,但是將來如何,則沒有交代。香港的高等教育將會如何走?是推廣私立大學還是將重點放在公立大學當中?中小學基層教育的資源是否會增加?小班教學是否會有時間表,還是未到應該實施的時候?這些問題,施政報告一條也沒有回答,但這些卻是存在已久的問題而已。政府對教育是否如此的輕視?
第三部分是講及民生,當中包羅萬有,很多更是重要政策。似乎,政府想在民生方面有大作為,不過事實是否如此?在食物安全、通脹、安老、醫療、青少年以及家庭問題方面,政府都只是重申自己已經做了的計劃,沒有新計劃。這本來不是問題,不過食物安全、通脹和醫療,卻正正是市民最關心的議題,而政府現行的政策,在新的環境下已經變得過時。為何政府會一點新方向都沒有提出呢?首先,特首的食物安全政策還是停在三聚氰胺立法監管,但是市民需要的是一個可以辨識有害食品的機制。通脹已經令市民覺得香港的大商家壟斷市場,只是消委會的格價又豈可改變?強醫金計劃似乎已經胎死腹中,但是政府有沒有其他的計劃提出?在未有新資源的情況下政府將會如何面對新增的醫療需要?這些政府都沒有提及。而且,政府更在報告中提到為生果金增加審查。我個人認為,生果金的增加,不應該是為了給長者應付日常生活的開支,因為生果金的本意並未如此。政府要幫助有需要的長者,不應該是用增加生果金這個方法(在這個方向我是支持政府的)。生果金是否增加,應是視乎通脹。若果通脹太高,生果金變的不合時宜地少,我覺得是可以增加的,但不是因為現在很多政黨所說的那樣。
第四部分是環保及社區建設。我很欣賞環境局局長邱騰華的坦白,要環保是要付代價,問題是香港人願意付出多少。我個人對於施政報告中提到的限售鎢絲燈泡很反感,因為香港人未必願意付這個代價。政府應在回收方面多下工夫,先在一些不涉及家庭開支的辦法下手,例如增加及推廣回收,大廈限制使用資源以提高能源效益等。社區建設方面,香港的體育文化發展一直都是未如理想,政府應該「從小做起」,鼓勵青少年去學習運動和文化,特別是可以提供資助,不論是直接資助家長,還是間接投放在學校上。
第五部分是政治問題。特首似乎刻意的不談未來立會以及行政長官的選舉辦法,可能是因為這個話題比較敏感,特別是不知道中央政府的反應。不過,只是以二零一二選舉辦法為主軸,似乎不大足夠。最起碼,政府也應該提及普選日期,以及對未來制度抱開放態度等姿態式表示。
總體來說,這份施政報告是一個總結多於一個前瞻,內容大多是講述政府過去的政策,而不是提出新的方案。或許特首真的認為新方案不是每年都可以有,不過今年作為經濟動盪、人心惶惶的一年,連特首自己也表示「有危更有機」,施政報告是否應更多的著墨未來的機遇會是什麼呢? | | |
| 一場金融海嘯,不單令全球金融業以至經濟陷入衰退,也令香港人明白到單靠金融業的風險有多高。今日,沒有香港人會以為一個金融業可以養活全香港人。這是一個可喜的現象,也是香港可以重新上路的契機。
我記得早幾個星期的《明報》曾經有一篇報道,裡面提到貿易物流業才是最多香港人從事的行業。今日的香港政府是否記得,大部分香港人其實是從事貿易,而當中絕大部分公司都是中小企呢?若果記得的話,政府首先要做的,就是改變以往一直推行有利大企業而不利中小企的政策,改為替中小企發聲。在土地政策、能源政策、交通政策等方面,不再只以「成本效益」為標準,多一點從中小企及普通市民的角度出發。第二,認真的對待公平競爭法。法例本身並無對錯,只在乎負責起草的人士以哪一個角度去考量事物。
另外,當全球各地的政府都發覺過於自由的經濟系統是不可行的時候,政府是否應該為當日特首一句「香港不再奉行積極不干預政策」來解畫呢?香港現在是以哪一個政策為政府理財的大原則呢?十大基建是根據什麼來決定的呢?以往,香港所推行的政策大多是不連貫的,但這已經不合時宜。今日,我們需要的,是一個一致的理財概念,那樣我們才知道要行的是什麼,要做的是什麼。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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